说 明:
一、依卫生福利部(以下简称卫福部)本年4月22日卫授疾字第1150200401号函(如附件)办理。
二、本部前依卫福部114年12月11日卫授疾字第1140201222号函,业于114年12月16日以台教综(五)字第1140131924号
函(谅达)转知旨揭接种计画之公费接种对象,自本年1月1日至同年2月28日扩大为「满6个月以上尚未接种之民
众」;复依该部本年2月23日卫授疾字第1150200190号函,于本年2月26日以台教综(五)字第1150019528号函(谅
达),转知前揭扩大COVID-19疫苗公费接种对象措施,延长至本年4月30日止,合先叙明。
三、卫福部本案函文表示,依该部疾病管制署(以下简称疾管署)疫情监测资料显示,全球近期COVID-19阳性率呈下降
趋势,国内疫情处低点;惟疫情流行趋势变化大,为持续防范夏季可能疫情,经谘询ACIP(卫福部传染病防治谘
询会预防接种组),同意前揭扩大COVID-19疫苗公费接种对象措施,将再延长至本年7月31日止。
四、提升接种成效,阻断群聚传播风险。
五、有关COVID-19疫苗接种相关资讯,请迳至疾管署>传染病与防疫专题>传染病介绍>第四类法定传染病>新冠并
发重症>COVID-19疫苗专区查阅或下载运用;或拨免付费防疫专线1922(或0800-001922)洽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