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校依据学校卫生法、传染病防治法、学生健康检查实施办法及亚洲大学学生健康检查及疾病防治要点,办理新生健康检查,以及为紧急事故发生时,争取时效保护学生的安全与健康,并作为日后疾病追踪关怀辅导重要依据,请于线上『新生专区』详实填写学生健康基本资料卡,依教育部个人资料保护政策与参照大专校院类档案保存年限基准表,所蒐集之资料将作为学生健康管理及卫教办理之用,一律予以保密,相关资料于毕业后销毁。
一、蒐集机关:亚洲大学。
二、蒐集之目的:公共卫生或传染病防治、保健医疗服务、政令宣导、教育或训练行政、卫生行政、其他依教育部等主管机关要求之目的。
三、蒐集之个人资料保护法之特定目的及个人资料之类别识别类、特征类、健康与其他所必须提供之个人资料。
四、蒐集之个人资料利用之期间、地区、对象及方式:
所蒐集之相关个人资料将依据「传染病防治法」相关规范办理,于必要时提供相关执行传染病防疫工作执行处理、利用个人资料。
五、当事人权利:您得针对个人资料依个资法规定行使请求查询、阅览、制给复制本请洽【04-23323456转分机3251】。
六、为确保校园公共卫生安全之权利,学生健康检查系依据教育部「学校卫生法」、「学生健康检查实施办法」、卫生福利部「传染病防治法」及本校「学生健康检查及疾病防治要点」之规定办理。
学生若未完成健康检查、健康检查各项资料未完整提供或填写不实资料,当违及校内师生健康利益,或有影响公共卫生安全之疑虑,须自行负责(如涉及传染病防治法第62条等规定,最严重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新台币五十万元以下罚金)。
大专校院类档案保存年限基准
项目编号 |
项目 |
内容描述 |
保存年限 |
清理处置 |
备注 |
200310 |
卫生保健 |
学生体检(测)、健康基本资 料及伤病护理纪录 |
5 年 |
依规定程序销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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