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 明:
一、有意愿申请辅具之听力损失学生,请填写「远距听觉辅具(调频系统)申请表(第一阶段)」,并于「113年远距听觉辅具评估人员建议名单」中就近联络评估人员,预约评估时间。
二、大专校院新生已于高中职阶段申请辅具者,请办理财产转移手续,勿重复申请。
三、若有辅具申请相关问题请联络高雄师范大学听语障辅具中心戴雅惠、赖岳鸿助理,联络电话07-7172930分机2355或至听语障辅具中心网页查询(https://cacd.nknu.edu.tw/)。
四、检附「远距听觉辅具申请表(第一阶段)」与「113年远距听觉辅具评估人员建议名单」各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