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大专校院为依特殊教育法第30-1条规定推动特殊教育辅导工作,协助学生适应高等教育阶段多元化之教学型态,应主动检视身心障碍学生既有之个别化支持计画,配合多元化之教学型态调整适切资源,以确保身心障碍学生之学习权益。
- 为利教学单位之教学规划及宣导家长参与辅导,兹公告「大专校院身心障碍学生线上学习参考指引」,包含不同障碍类别学生特殊教育需求、教师参考指引、家长参考指引、资源教室参考指引,及相关资源与谘询。
- 防疫期间身心障碍学生因其身心特质而影响学习不同于以往 ,有赖于促进师生与行政人员对于学生特殊教育需求之理解 ,进一步跨单位协调、整合相关资源或检视既有制度,主动积极关注身心障碍学生之学习适应情形,合理调整其所必需之支持服务,以协助身心障碍学生之发展与学习,确保其学习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