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转知-卫生福利部国民健康署]提供之「青少年健康促进服务友善机构」名单

  • 2026-06-15
  • 卫生保健
一、依卫生福利部国民健康署(以下简称健康署)115年6月8日国健妇字第1150461803号函办理。
二、依健康署网站公告之「青少年健康促进服务友善机构问答集」
     (https://www.hpa.gov.tw/Pages/List.aspx?nodeid=4168),
       为使国内医疗院所以亲善、尊重的态度,提供符合国际健康照护服务品质标准之青少年全方位照护关怀,
       该署自107年起推动「青少年亲善照护机构认证」,并于114年改制为「青少年健康促进服务友善机构」,
       鼓励医疗院所提升青少年健康照护品质。
三、旨揭机构可依服务特性自行定义服务对象,由学生视其需求,迳洽各机构提供服务,俾增进其健康。
四、历年青少年亲善照护机构认证通过院所网址:https://www.hpa.gov.tw/Pages/Detail.aspx?nodeid=518&pid=147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