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 明:
一、依卫生福利部(以下简称卫福部)本(115)年7月30日卫授疾字第1150200726号函副本(附件)办理。
二、卫福部函文之重点如下:
(一)本年10月1日起提供COVID-19疫苗与流感疫苗同步分2阶段开打;其中,COVID-19疫苗开放接种之对象,包含:
1、第一阶段(本年10月1日起)
(1)65岁以上长者。
(2)55岁以上原住民。
(3)安养、长期照顾(服务)等机构之受照顾者及其所属工作人员。
(4)孕妇。
(5)满6个月以上高风险对象,包含符合公费流感疫苗高风险对象条件(高风险慢性病人、BMI≥30者、罕见疾
病患者及重大伤病患者),以及结核病、失能(注意力不足及过动症、脑性麻痺、先天性缺陷、发展或学习
障碍、脊髓损伤)、精神疾病(情绪障碍、思觉失调症)、失智症患者。
(6)医事及卫生防疫相关人员。
(7)幼儿园及托育机构工作人员、居家托育人员(保母)。
(8)6个月内婴儿之双亲或实际扶养者。
(9)从未接种COVID-19疫苗之满6个月至未满6岁幼儿。
2、第二阶段(本年11月2日起):50-64岁无高风险成人。
(二)请加强宣导,新一代COVID-19疫苗,其所含抗原量降为现行疫苗的1/5,且依实证显示接种后引起之不良反应
较低,以及疫苗接种之重要性及保护效益。
(三)建议可与辖内地方政府卫生局(所)合作,安排入职场、学校、机构等场域,提供集中接种服务。
三、旨揭接种计画置于卫福部疾病管制署(https://www.cdc.gov.tw/)/传染病与防疫专题/传染病介绍/第四类法定传
染病/新冠并发重症/COVID-19疫苗项下,请迳行下载及运用,并请协助转知所属疫苗接种之相关资讯。
https://www.cdc.gov.tw/Category/List/P2pYv_BSNAzqDSK8Qhlle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