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 旨:转知卫生福利部国民健康署所送「戒菸专线之戒菸教育服务说明」及「学校单位转介未满20岁吸菸者至戒菸专线作业事项」,请贵校运用于学生戒菸教育工作,请查照。
说 明:
一、依卫生福利部国民健康署112年5月19日国健教字第1120760561号函(如附件)办理。
二、该署委讬彰化基督教医院办理之戒菸专线服务,已就青少年戒菸发展出结构式戒菸教育服务模式,如贵校有转介未满20岁违规吸菸学生接受戒菸教育之相关需求,请依旨揭文件提出申请。
三、另学校申请所需「转介戒菸专线服务中心个案同意书」及转介资料电子档(Excel档),该署已放置「健康九九网站」菸害防制馆/戒菸服务/免费戒菸专线,请迳至该网站下载运用,网址:https://gov.tw/x3m。
四、有关旨揭文件所载内容及戒菸专线转介服务事宜,请迳洽彰化基督教医院业务窗口李小姐或曾小姐,电话(04)723-8595,分机8472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