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型冠狀病毒肺炎

  • 2020-01-30

一、依衛生福利部本年1月15日衛授疾字第1090100033號函(附件)辦理。
二、本次修正係新增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」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,相關通報定義及防治措施請參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(https://www.cdc.gov.tw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