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維護住宿學生之健康與安全,凡首次申請住宿者,宿舍進住日第一日始起往前推三個月內,至開學後三週內(含例假日),提供臺灣地區(台澎金馬)設有胸腔科門診之地區級以上醫院(不含檢驗所)三個月內胸部X光檢查報告至健康中心,建議於入住前繳交,以配合學校落實傳染病防治措施。
未於規定期限內提供者,取消當學年度住宿資格,請詳見書院與住宿服務組網站說明https://reurl.cc/947xmX。
為早期發現結核病,避免校園群聚感染,住宿生進住宿舍前須進行胸部X光檢查:
新生 | 校外轉學生 | 校內轉學生 | 在校生 |
新生體檢項目裡已包含胸部X光檢查,三個月內不須再次做胸部X光檢查。 |
如於前一所學校未完成新生體檢,請重新作「整套」新生體檢。 如於前一所學校已完成新生體檢,繳交三個月內區域級以上醫療院所單項胸部X光檢查 |
三個月內區域級以上醫療院所「單項」胸部X光檢查 |
三個月內區域級以上醫療院所「單項」胸部X光檢查 |
往前推三個月內 至胸腔科門診之地區級以上醫院(不含檢驗所) |
宿舍進住日第一日 | 開學後三週內 繳交胸部X光檢查報告影本 |
112年06月10日 | 112年09月10日 | 112年10月9日(一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