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菸害防制宣導】函轉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制作之「電子煙與加熱菸外觀辨識方式及說明」簡報1份,請踴躍了解並加以運用。 2026-05-26 衛生保健 敬致全校教職員工生 您好: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前揭函文表示,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規定,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,並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之新型態菸草產品(包含加熱菸),為協助各級機關執行菸害防制業務,特製作旨揭簡報(詳如附件),內容包含電子煙與加熱菸之法令規定、產品簡介、外觀辨識及差異比較等,請踴躍了解並加以運用。 電子煙與加熱菸外觀辨識方式及說明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