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(以下簡稱疾管署)115年2月13日疾管新字第1150400147號函(如附件)辦理。
二、旨揭手冊之修訂,係疾管署配合學校傳染病監視通報資訊系統(監測對象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)於114
年2月去任務化後,新增「學校傳染病監視作業注意事項」,以及更新國內外流行疫情資訊、臨床診斷建議、流
感疫苗保護效果數據等,並已將該手冊置於該署全球資訊網/傳染病與防疫專題/傳染病介紹/第四類法定傳染病
/流感併發重症項下。
連結 https://www.cdc.gov.tw/File/Get/pRO4p6fLyVsM4DLWX0Iwt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