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轉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所撰擬「身心障礙者合理調整參考指引」(如附件),請參酌並轉知所屬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112年11月2日委台權字第1124131338號函辦理。
二、請根據各自權責及需求,參酌旨掲指引發展各自之合理調整指引或規定。
三、旨掲指引將適時滾動修正,請至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網站(網址:https:/hhrc.cy.gov.tw/education/publication/detail?id=d61689be-fc32-40f4-a4cf-ca4645e896d1) 下載最新版本。